办理材料清单:
☛ 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和承诺书填写并盖章
上述材料单面打印,场所名称填写营业执照上名称,公章位置和申请人名称一样。场所所在建筑情况一栏根据住建部门意见书填写建筑名称和层高面积等,表格所填内容需字迹工整清晰、不得涂改!
☛ 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加盖公章并且一侧法人签字确认
☛ 授权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单位委托或个人委托只需选填一项,委托书加盖公章并且一侧法人签字确认
☛ 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救援预案
单面打印,如无请自行百度按单位实际情况进行修改,首页加盖公章并且一侧法人签字确认,安全制度内容上需明确安全责任人
☛ 住建部门验收合格证复印件
加盖公章并且一侧法人签字确认
☛ 场所平面布置图、场所消防设施平面图、设计施工说明图
每一页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出图章、竣工章并标有面积尺寸轴线的蓝图,并按照A4大小叠好,留出2cm装订边
☛ 具有一定生产经营规模的公众聚集场所按需主动办理该意见书
相关规模详情可致电窗口
★ 注:以上所有资料日期都先不填。公众聚集场所:是指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
餐饮场所办理办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请仔细阅读:
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办理地点:
无锡市滨湖区滴翠路98号
无锡市滨湖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消防窗口
咨询电话:0510-85862103
资料来源:无锡市滨湖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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